杨洪芹,山东日照人,女,硕士,社会工作师,广州市社工督导。2008年毕业于鲁东大学社会工作专业,获法学学士学位。同年考入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专业,2011年获法学硕士学位。2011年7月进入东莞市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从事一线社工服务,2013年9月进入广州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,先后担任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主任、机构副总干事、机构总干事。2017年4月进入井冈山大学政法学院工作。
主要承担社会工作专业课程的教学,从事社区社会工作、社会工作项目评估及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实务与研究。曾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,参与完成省部级课题2项。在《中国青年研究》、《中国社会工作》公开发表论文两篇。2013年被东莞社会工作协会评为“东莞市优秀社工”,2015年带领机构获得“2015年度全国百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”,2016年被评为“2015年度中国百名社工人物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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